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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局加强对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专项整治

作者: 越秀区局 药械科    时间: 2008-11-10 14:23:53

    为加强对A型肉毒毒素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局和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越秀区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对辖区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近期组织了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在整治阶段中,我们采取:一是通过短信群发、网上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将有关文件内容传达给有关企业,明确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管理要求。二是督促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三是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和对象。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有无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经营单位指定经销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只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有无销售A型肉毒毒素制剂。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通过专项检查,我们没有发现辖区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A型肉毒毒素制剂的行为,医疗机构基本上能按要求购进、使用的A型肉毒毒素制剂。辖区内只有一家药品批发企业是药品生产企业在广东的A型肉毒毒素制剂指定经销商,我局先后两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指出该企业在管理方面还不够完善的地方,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踪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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